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活動網址:http://ww2.myfreshnet.com/BIG5/literature/freshact/200904_roleplayread.asp

鮮網又辦徵文活動了呢……
活動時間:2009年4月20日(一)AM12:00~2009年5月31日(日)PM12:00
太久沒去鮮網閒逛,等發現這活動時,都已經是5月1日了。
有到徵文區晃晃。排行第一名的《王道進化》,是很歡樂的一篇「輕」小說。對話很輕鬆、活潑,能夠調劑心情,但內容輕微地偏男男向,比較屬於甜菊糖系列。如果對男男耽美強烈反感,可能就不適合看這篇。我是早已經看習慣耽美文了……對於這種拿耽美當笑點的輕小說,我是看得還滿愉快的。

鮮網舉辦徵文活動不是第一次,每回吸引的人數都頗可觀。記得有次是奇幻徵文,我有跑去湊熱鬧,不過毅力、耐心不足,沒幾日就對更新感到厭倦。創作的確是很快樂的事情,但是要持續地創作並不容易……閱讀的魔力無窮--而且對我而言,比較輕鬆。誠實地講,對我而言,閱讀比起創作,還是簡單得多了。就算有時候會對情節發展感到不滿、荒謬、可笑,會挑東嫌西,可是欣賞一幅既有的畫作總比親自動手畫來得快速、容易。再加上,即使是和同好一起將作品挑剔得體無完膚,批評得一文不值,那終究是『別人的』創作,不用去承擔被批判的風險和壓力。
我一向認為作家很了不起的呢……他們有勇氣在眾人面前呈現出個人思想,即使那內容或許是離經叛道、跳脫常理的。
對我來說,要能夠將一部作品完結,才能夠稱得上是作家。寫斷尾文、腰斬文等等的,至多算是寫手。寫手人人能當,但要當作家難。……但換個角度想,作家僅僅是能堅持到底的寫手--只可惜堅持到底的人能有多少?

a310032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
  • Sep 24 Mon 2007 16:33
  • 微妙

忘記第一次逛到pixnet是什麼時候,可能是一時興起,就向pixnet申請帳號;不過申請過後,就一直丟著不管,我得承認我完全將pixnet遺落掉了。

第二次回到pixnet是什麼時候、又是什麼原因呢?先提一下,我很喜歡看小說,尤其是情節輕鬆的角色小說,它很好讀,用的文字淺白,很少會講述大道理,但給人的想法是無窮盡的,對我來講是種很單純很單純的娛樂。網路上有些小說作者,可能是大家都曉得的,也或許我讀到的作者有些少見;無論如何,讓我第二次回到pixnet的作者筆名是「御我」,從冒險者天堂起步的作者,作品多屬於奇幻kuso。

那天無聊看見御我的部落格定在pixnet,好像時光倒流,我又點進了pixnet,還傻傻地想再申請個帳號,那時我早已忘記我曾在pixnet留過足跡。很妙地,打算創建的帳號和原本申請的一模一樣,系統馬上跳出帳號已被使用的提示窗口,我望著電腦呆愣了一會,點回到pixnet首頁,鍵入帳號……還有我萬年不變的密碼。

然後這部落格就出現了。
然後我就打了這篇記錄下來。
以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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